化解精神病风水方法,家里有精神病人,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03-08 阅读:1252我哥在青春期鸡奸家里的母鸡使其死亡,后来读书时又想不通,在街上徘徊乱走,被父亲送到精神病医院,后来又多次因为工作不认真化解精神病风水方法、乱送给邻居东西等再次被送到精神病医院。我很恨我的父亲,因为这样毁了我哥的前程,我始终觉得他是心理问题,是可以挽救的,但是我没有办法劝阻我的父亲,因为我比我哥小,当时还在读初中,加上他是瞒着我送他进去的。后来我考大学,被高校录取了非本人自愿的不喜欢的专业,经常想不通,父亲也送我到精神病医院“疗养”,我到医院检查时坚持讲气话,他和医生就判定我“有病”,我本来是可以逃亡的,因为我并没有马上进医院,过了一天才进去,但是我想体验从来没有过的生活——我哥曾经经历的日子。我就顺从他们,住了两个月的医院,就出医院回家休学了。后来我又重新回到大学,读书到毕业,工作到现在。我哥办理了一个精神病残疾证明,他劝我也给自己办一个,我虽然觉得好诱惑,但是作为一个老师,我不想有这个证明。后来哥自己找了个好吃懒做的没工作、不会生孩子的女人做老婆,想孩子想疯了就乱给钱给外面的女人为他生孩子,可是外面那个女人什么也没有给他,加上他赌博,我父母又把他送到了精神病医院。昨天大年30的,我母亲煮好年饭,喊我们为新年干杯,想到我哥在医院,哪个有这种心情?我曾经帮助过我哥,可是我自己是老师,而且要带儿子,我好怕他衣着不整给我的名誉带来坏影响,加上有父母在,我很难纠正他的许多缺点,只能听之任之,由父母全权负责,造成现在的结果,我听说哥在医院请求回家过年没有得到父母同意,我的心都在流血。后来我就按着心理医生的指导下的方法,认真阅读心理书刊,并照着与病人相处的方法:个人本身要保持开朗的心态与病人说话,平时要心平气的认真听病人说话.多和病人沟通,让病人接受你,而且还要取得他在有 精神问题 下对你有一种信任.并且不要提一些刺激性的话题!尽量迁就病人!现在我哥哥的病情慢慢比以前有了一些改善! 而对你亲人的情况,我觉得一个好心态在人与人间的相处也起着一个很好的带动作用的,如果人一直在逃避也解决不了问题啊,更不可行的就是结束你弟的生命的笨想法,你是读书人其中的道理,我想你一定很清楚.我们做为一个有知识的人要以科学和 有效的方法 解决问题才是正确的方式啊!在这里祝你亲人早日康复并家庭幸福美满!

有个精神出了问题的邻居,我该怎么办?
谢谢邀请。
一、民事上
首先如果该邻居确实有精神问题的话,可以报警联系其父母进行看护,如果因为监护人监护不周发生的损害行为,监护人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二、强制医疗
强制医疗大众相对比较陌生,适用强制医疗的程序比较严苛,一般如下:
一、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条件:
1.精神病人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
(1)并非所有精神病人都是由强制医疗程序;
(2)只有实施了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才可以适用强制医疗:
a.被申请人实施的暴力行为只有造成了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危害结果,才可以强制医疗;
b.暴力行为造成轻伤以上/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危害结果才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
【提示】强制医疗的“暴力行为”达到承担:
①刑法规定的条件时造成“危害结果”;
②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时“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
2.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对精神病鉴定等法医类鉴定应当委托列入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编制的名册中的鉴定机构及二名或二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并作出鉴定意见。
3.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
a.根据精神病人的病情及精神状况进行医学判定;
b.依据精神病人在实施暴力行为后具体情况进行考量。
二、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启动主体:公/检/法机关(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由法院决定)。
1.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检察院应当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3.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4.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三、法院审理强制医疗申请程序:
1.审判组织: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2.诉讼参与人:
a.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b.被申请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3.法院经审理作出决定:
(1)决定对被申请人强制医疗:对于被申请人/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a.被申请人实施暴力行为时无刑事责任能力,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决定对被申请人强制医疗;
b.决定作出时间为1个月以内。
(2)决定对被申请人不予强制治疗:
a.被申请人实施暴力行为时无刑事责任能力,不具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决定对被申请人不予强制治疗/同时责令被申请人的监护人/近亲属严加看管/治疗;
b.被申请人实施暴力行为时应负刑事责任的,决定对被申请人不予强制医疗/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主管机关管辖。
【提示】是作出不予强制医疗的决定/驳回或者不同意申请的决定不明确;是将案件退回检察院/直接移送有管辖权的主管机关管辖不明确
四、强制医疗决定的救济程序: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1.复议主体:
a.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
b.被害人;
c.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2.复议机构: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3.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强制医疗决定的执行。
五、强制医疗执行:
1.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批准。
2.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六、强制医疗的法律监督: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
【律师提示】
①检察机关向法院提交强制医疗申请书的材料内容:
a.证明被申请人实施了暴力行为的证据;
b.证明被申请人在实施暴力行为时刑事责任能力状况的证据;
c.证明被申请人有无继续危害社会的证据。
②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强制医疗程序案件的管辖,可以参照一般案件的管辖规定执行。
③刑事诉讼法对强制医疗的执行机关未予明确(公安机关属下的安康医院)。
④提出解除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措施主体:
a.对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的医疗机构;
b.被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及其近亲属;
c.行使监督权的检察院。
⑤对于犯罪后患有精神病的行为人适用强制医疗的期间应可以折抵刑期。



